退換保證
為了讓閣下更放心購物,本公司提供退貨保證。此退貨保證僅適用於ancogold網店購買的貨品,無論是閣下到門市取貨(但即場驗收不滿意)或以本地或海外送遞都可享用,但不適用於本公司門市購買的貨品或閣下到門市取貨及已經即場驗收之貨品。 如果閣下對ancogold網店上購買的貨品感到不滿意而需退款或退換貨品,只要貨品保持「完好」,便可享受本公司的10天(日曆天)退貨或換貨保證。

 

 

(1) 退貨
香港及海外的客戶(包括中國內地)可以在收到/收貨人簽收貨品日期起計10天(日曆天)內提出退貨要求。退貨的貨品必須保持「完好」。本公司在收到閣下的退貨後,會把貨品交到營運部進行檢查,確定貨品無損後,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部會立即處理閣下的退款安排,或協助閣下重新下單更換其他貨品。閣下必須注意及確保以下事項:
  1. 貨品的包裝必須完好無缺,且齊備所有附帶的證書、保用證、銷售發票及禮品(如有);及
  2. 貨品必須無任何損壞及未經改款,保持銷售時的原狀。
(2) 換貨
換貨保證僅適用於在ancogold網店上所購買的貨品及使用本地或海外送遞服務,不適合於門市購買或領取及已驗收之貨品。除了「不設退換貨品」外,凡於ancogold網店上購買的貨品如符合以下條件均可獲換貨安排:
  1. 退換的貨品必須保持完好無缺,且齊備所有附帶的證書、保用證、銷售發票及禮品(如有);
  2. 貨品必須無任何損壞及未經改款,保持銷售時的原狀;及
  3. 更換的貨品必需於ancogold網店上有售,其價錢需高於或相等於退回的貨品。如閣下更換的貨品價格高於退回的貨品,閣下需補付差額。
 
(3) 退換步驟
為使貨款能盡快退回給閣下或盡快安排換貨,所以當閣下確定要退回貨品或換貨後,請儘快於上述10天保證限期內按以下步驟通知本公司及退換貨品:
  1. 為貨品拍照及連同已填好之「退貨換貨服務申請表」(表格編號:ag-form 03)以登記之電郵地址經電郵發送到本公司 eshop@ancogold.com 并註明ancogold營運部收。而客戶必須於「退貨換貨服務申請表」內清楚列明交易編號、發票編號、退貨貨品編號及退換原因;
  2. 在一般情況下,本公司會在收到閣下電郵通知後的3個營業日內及了解情況後,以電郵方式回覆確認收悉閣下的退換要求。如閣下在3個工作天內仍未有收到本公司發出的確認,請閣下在收到/收貨人簽收貨品日期起計10天(日曆天)保證限期內致電本公司客戶服務部 +852-2865-4008 提出閣下的退換要求;
  3. 在收到本公司之電郵退換確認日期起計14天(日曆天)內,閣下必須把貨品連同已填好之「退貨換貨服務申請表」正本、證書、保用證、銷售發票、原有包裝盒及附送之禮品(如有)用安全之包裝物料包裝好及用快遞公司或親自將貨品送達本公司地址:香港灣仔港灣道6至8號瑞安中心10樓1006室 ,註明ancogold營運部收(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6:00,假期除外)。而閣下必須明白及接受本公司不會退回原有運費,及閣下亦需自行承擔貨品退回本公司的運費(必須連附保險);
  4. 閣下在寄出貨品給本公司後,應以電郵方式通知本公司,並於電郵內述明閣下所選用的送遞公司的訂單追蹤編號及網上查詢連結,以便本公司可以透過連結得知貨品運送情況;
  5. 在收悉閣下退回之貨品後,本公司會向閣下發出電郵確認;
  6. 當貨品經檢查完好及確認資料正確無誤後,本公司營運部會通知會計部安排退款或在收到閣下補交之差額(如有)的5個營業日內將更換之貨品送出給閣下;
  7. 如閣下申請退貨,在一般情況下,本公司會計部會於收到營運部通知後的4至6個星期內把款項退回到閣下購物時使用的銀行戶口內。退款實際時間需視乎有關網上支付系統的供應商或銀行安排而定。
 
(4) 退換注意事項
為保證閣下能享受退換權益,閣下必須注意及遵守以下10天退換保證的注意事項:
  1. 閣下必須於收到/收貨人簽收貨品日期起計10天(日曆天)內提出退換要求收及透過電郵將貨品照片及連同已填好的「退貨換貨服務申請表」(表格編號:ag-form 03)通知本公司,逾期一概不接受退換。
  2. 在收到本公司之電郵退貨確認日期起計14天(日曆天)內,閣下必須把貨品送達本公司之上述地址,逾期一概不接受退換。
  3. 所有已刻字的首飾、訂造商品及銀貨品(銀貨品包括但不止於純銀、銀鍍金、銀鍍玫瑰金、銀鍍鉑金、銀鍍銠金及鑽石銀貨等)均不享有退換服務。
  4. 退換貨品必須保持其未經改變的原始狀態及原始包裝。如果貨品已經穿戴或曾使用,貨品將不能予以退貨或換貨。
  5. 閣下必須確保退換貨品並沒有人為破壞、修改,若閣下自行更改尺寸或刻字,表示閣下對貨品款式及質量均為滿意,亦不設退換。
  6. 除非閣下能夠證明(而該證明為本公司所接受的)貨品的損壞、缺陷或瑕疵是由本公司或送遞商導致的,否則已損壞或具缺陷或瑕疵的貨品均不能退貨或換貨。
  7. 閣下必須確保相關正本證書、保用證、銷售發票、貨品包裝並無遺失。如遺失相關文件,恕不接受退換。
  8. 閣下必須確保貨品收貨時所附帶的物品,如禮券、禮品、換購品等需要一併隨貨品退回,否則本公司會扣除相關的費用或貨品總額的10%(按較高者計算)。
  9. 如閣下於本公司門市領取及已驗收之貨品,恕不接受退換。
  10. 如銷售發票上註明不設退貨及更換之貨品,恕不接受退換。
  11. 如貨品是使用本地或海外送遞服務,閣下已支付的運費不能退還給客戶。
  12. 如貨品是使用本地或海外送遞服務,本公司將在退換時按貨品價值之5%扣除包裝及行政費。
  13. 閣下必須在送回貨品前先獲得本公司電郵確認。
  14. 如客戶以送遞公司送回貨品,閣下必須為閣下的退回貨品按原有銷售發票內所述之貨品價值之100%投購保險,在貨品運抵本公司前,閣下必須對送運負責,本公司恕不對退換送運途中的損失或損壞負上任何責任。
  15. 因退換而產生的所有費用、支出及風險(包括運費及手續費)均必須由閣下承擔。
  16. 閣下購買時涉及的特別處理費用、稅項及關稅等將不能退回,本公司恕不對此負上任何責任。閣下可以自行向所在地區的稅務單位或海關申請歸還有關稅項或關稅。
  17. 退換權利就每一個登記的賬戶及每一個送貨地址而言只可於每6個月行使1次。另,貨品不能被退換多於一次。
  18. 本公司保留拒絕任何退換貨品要求的權利。若因此導致任何爭端,本公司的決定應為最終及確鑿的。
  19. 本公司保留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隨時更改退貨換貨服務條款之權利。


*有關退貨換貨服務之其他條款,請參閱「網站使用條款及細則」